
应急部关于印发《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地区精细化工企业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近期,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甘肃等产业转移重点地区精细化工企业事故接连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暴露出有关地区在承接化工产业转移过程中安全准入把关不严,有关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为深化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地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制定了《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地区精细化工企业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其他地区可参照方案要求自主开展对标提升相关工作。
附件: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地区精细化工企业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来源:铸安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