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3

各有关单位:

危险化学品是人民生活、科技研发、教育医疗、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造、军工航天等不可或缺的基础保障产品,同时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特别是末端配送环节,由于存在使用单位管理不完善、储存场所分散、运输不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难度大、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导致巨大的安全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中国化工流通协会和北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编制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团体标准,本标准针对危化品末端配送过程中的法律法规执行难的社会痛点,系统性规范危险化学品末端配送各个环节 (涵盖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技术标准等内容),采用“新能源特种车辆+智慧安全包装+规范化操作流程”相结合的解决方案,突出创新 性与突破性,平衡安全性与经济性,提升创新动力,促进行业高水平发展,填补行业空白,开展安全、合规、便捷的危化品末端配送服务,重点打通危化品运输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本标准由北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资体系建设并在北京市范围试验,试验成功向全国范围推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化工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化工流通  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危险化学品末端配送体系团体标准包括《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通则》、《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操作规程》、《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新能源特种车辆》、《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智  慧安全包装》四项团体标准组成,准予立项并组织编制工作。为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通则》、《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操作规程》、《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新能源特种车辆》、《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智慧安全包装》四项团体标准起草宣贯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于2026年8月份。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 环保、质量等事故;

2、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 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 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 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 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 ) 

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起草单位证书、起草人证书。

4、协助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 果评价”。

5、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具备相关条件的参与起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并协助办理财政补贴。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 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申报要求

《危化品末端配送体系》团体标准由中国化工流通协会组织,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仲宝

 话:13910988957

  箱:3280498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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